一、
调剂规则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2.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要求。
二、调剂条件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一志愿所报考的专业与我院招生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语言学、文学、翻译等专业。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院招生专业即文学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
初试成绩总分:
≧
363 分
初试成绩单科(满分=100 分):
≧
54
初试成绩单科(满分=150 分):
≧
81
3.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我院招生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政治为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二外为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自命题科目或者初试全国统一命题非招生专业科目都可以,两门专业课为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自命题科目。
4.调剂考生的毕业专业为我院招生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5.调剂考生的二外是日语、俄语、法语、英语中的一种。
6.报考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择优复试。
三、
遴选原则
1. 调剂考生的遴选遵循初试成绩与个人综合素质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2. 调剂考生个人综合素质考察内容包含本科阶段专业课成绩、已获得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语言类考试证书、本科阶段参加的各级专业竞赛获奖情况等方面。
3.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 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考生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2)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籍学历信息(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3)考生填写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5)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扫描件,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不予遴选复试。
5. 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调剂复试;对于已参加过一次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调剂考生不再接受其调剂申请。
四、
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调剂时间
第一次开通调剂系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6 日 0 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
3.调剂缺额
调剂缺额以研招网公布的缺额数为准,并根据复试录取情况进行调整。
4.接受我院调剂复试通知后,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将资格审查材料和个人综合素质证明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待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通知复试时间和方式。
5.正式复试前学院复试工作组会与考生进行模拟复试,检查复试环境和设备,宣布复试纪律,熟悉复试过程。
6.正式复试过程按照二外口语、听力测试、专业阅读与翻译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顺序依次进行。
外国语学院
2023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