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沈阳化工大学本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外国语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经学生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认定工作组讨论、初审、评选,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9月27日——2025年9月30日
联系人:安老师 024-89383033
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27日